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

散步的必要



  這兩天天氣很好,昨天和朋友約去海邊野餐撿貝殼,晚上六七點回到宿舍累得要命,但還是先把撿回來的貝殼擺擺好拍照,然後真的太累了就倒在床上睡了,連洗澡也沒有(我好髒)
  今天一覺睡到十二點,起來天氣還是很好,出門前就把EED丟進包包裡,走去打工的路上邊走邊拍,就像個穿著紅鞋的小女孩在路上忍不住歡欣的舞蹈起來。
  打工的時後也沒辦法不注意窗戶透進來的陽光,最後決定提前半小時下班去散散步。從藝術大道拐彎走到戲劇大樓後面的路,再從鷺鷥草原走到寶萊納,買了波蘿麵包回程時邊走邊吃。
  好天氣讓我感覺像在夢中一樣,這兩天做什麼都好快樂,而且悟出一個道理就是再熟悉的場所都有散步的必要,最好帶上一台和你合拍的相機,如果再加上相識多年的親朋好友或情人和一隻老狗那就更好了。散步總是一切事物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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